学院公告
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学院公告 >> 正文

文学院调剂复试工作细则

2018-03-24  点击:[]

文学院调剂复试工作细则

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计划招生数进行,其中部分专业未完成计划,接受调剂。分内调(本校相近专业调剂)和外调(从外校调剂)两种形式。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文学院调剂复试工作细则。

一、调剂复试的总体原则

内调优于外调。内调本着专业相近原则(指有共同的报考科目)优先考虑。如现当代文学、文艺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可互调;汉语言文字学与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可互调;古代文学与古典文献学可互调;汉语言文字学与古典文献学可互调;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与非全日制可互调等。按照复试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调剂到相关专业。内调考生采取自愿原则,同时在研招网上完成调剂手续。

二、遴选考生的原则

1.按申报时间顺序,一般24小时为一个办理批次。批次内由各学院(中心)复试工作小组依据考生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的相似度、考生大学专业所在学科总体水平情况、考生科研和获奖情况、考生初试成绩等因素综合评价予以确定。

2.外调复试可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超过或达到调剂计划150%的按150%复试,低于150%的全部参加复试。

三、外调考生参加本专业复试,复试、录取要求与本校一志愿考生相同。

四、调剂时间为3月23—28日,复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具体看学院网页通知。

五、外调复试提交的审核材料、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不合格认定标准与我校一志愿考生相关规定相同。

文学院

2018年3月22日

上一条:文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下一条:文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