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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3-03-01  点击:[]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学院专业调整工作,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文学院专业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转专业的学生实施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10%

2.在语文学科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如发表文学作品、在有关竞赛获得奖项等,能提供发表作品报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上传到网站,原件提交到学院),且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并参加了所有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所修通识教育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3.符合学校教务处其他有关规定的2022级本科生。

二、推荐限额

专业

推荐限额(10%)

转入限额

科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

16

15

文史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4

4

文史

新闻学

3

3

文史

广告学

2

2

文史

三、工作流程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成员、各专业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与考核小组,其职责为审定和指导学院转专业审核规则,组织负责实施面试和笔试,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负责录取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和文学院的具体规定,及时发布信息、接受申请、审核材料,明确程序和考核方式等。

文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洪飏

成员:高明峰 王虎 武兆雨 辛升学 黄玲 赵建军

四、咨询服务

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咨询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85992305

咨询老师:单老师

五、考核办法

考试形式为面试。如报名人数超出规定限额,学院将在面试前加试笔试。

考试内容为转入专业大学一年级学习的专业必修课知识,总分150分。

1.面试(30分):包括自我介绍和个人陈述,问答问题。主要考查专业素养、学习能力、专业潜力。

2.笔试(120分):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1)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需考试的科目:

语文基础知识 80

基础写作(作文) 40

2)转入新闻学专业、广告学专业需考试的科目:

传播学基础知识 40

广告或新闻(案例分析) 40

基础写作(作文) 40

六、审核录取

1.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与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2.确定录取名单后,将在文学院公告栏和文学院网站公示五天,如果对录取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留真实姓名,信访有效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8599203515640612866

3.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学籍一般应编入原年级。因原专业与转入专业间培养方案差异较大、学生本人学习能力和意愿、原专业学业情况等原因在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可以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就读。转专业学生管理应依据编入年级所适用的管理办法。

七、注意事项

1.各环节超过截止时间一律不予补办。

2.根据每年转专业工作的具体情况,如工作细则和具体要求有所变化,在信息公布时补充信息。

八、其他说明

我院安排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学生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获得相应学分后方能毕业。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和学分按学校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

本实施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请拟转专业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和文学院网站。

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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