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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遴选工作细则

2019-03-23  点击:[]

2019年文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遴选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字<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2019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遴选工作细则》。

一、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专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学院调剂工作。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三、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和遴选原则

(一)调剂方式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调剂。不分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调剂考生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为:超过或达到调剂计划200%的按200%复试,低于200%的全部参加复试。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如现当代文学、文艺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可互调;古代文学与古典文献学可互调。

4. 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申请调到非全日制的优先考虑,须同时满足我校非全日制报考条件(见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

5.专业目录里没有的语种,不接受调剂。

(三)遴选原则

(1)综合考虑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科研能力、实践经历及其他能反映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培养潜质等因素,以确保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

(2)对来自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同一调剂批次内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四、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信息。

2.学院按照基本条件及遴选原则开展调剂复试考生遴选。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到校参加复试。逾期不能前来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录取办法按学校及学院2019年硕士复试办法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最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五、调剂复试时间

第一批次调剂时间:3月22—26日

调剂复试时间:3月27日

六、调剂工作的咨询及监督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411-85992035,王老师。

本细则由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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