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文学院地处风光旖旎的西山湖畔。文学院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中外文系,1959年成立中文系,2003年成立文学院。1951年开始招收专科生,195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文学院下设中国语言文学系、新闻学系、广告学系和汉语国际教育系,现有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新闻学、广告学四个专业。2006年,获得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包括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言文字学、古典文献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八个硕士学位点。2018年获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和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五个方向招收博士生。同时拥有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和新闻传播学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70载筚路蓝缕,70年文脉赓续。文学院始终坚守“厚德博学,为人师表”的校训和“尚志、笃行、博雅、乐群”的院训,形成了兼容并包、严谨朴实、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70年来,文学院已经培育学生逾万人,其中很多毕业生已成为省内外知名的教育家、文学评论家、语言学家、传播学领域的新锐文化引领的中坚,为基础教育和国家建设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根据学院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2021年度我院拟选聘或引进部分专业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元明清方向)、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欧美国文学或俄罗斯文学或日本文学方向)、
汉语言文字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现代汉语)、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新闻学、广告学
2.在本科、研究生(含硕士、博士)读书和博士后流动站期间,须有至少1个学历或工作经历为国家“985”或“211”学校;
根据文学院教师考核工作方案,从考核条件、思想政治素质、授课及答辩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1)授课。根据岗位情况,应聘人员根据上课内容、准备好教案进行讲授。授课时间为每人30分钟。
(2)考核组成员根据专业方向及应聘人员授课情况,提出有关专业问题,应聘人员现场回答。
(3)评委根据《文学院专业教师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讨论并现场打分,并由专人进行复核、记录。